屯門公園擺歌舞攤檔製造噪音 男子滋擾罪成判罰八百元

Court

publish: 2017-11-03 01:00

By: 無綫新聞

一名在屯門公園擺放歌舞攤檔的男子,遭康文署以擴音器造成噪音滋擾票控,今日被判罪名成立,罰款八百元。

案情指,被告今年二月在屯門公園擺放歌舞檔攤,擴音器發出刺耳聲浪,滋擾區內居民。康文署到場了解後,以《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附屬的《遊樂場地規例》提出票控。

屯門法院今日就案件裁決,判被告罪名成立,罰款八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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