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志平行賄罪成聞判後神情呆滯 最高可判囚65年

發佈日期: 2018-12-06 13:00
國際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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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事務局前局長何志平被控賄賂非洲官員案,美國紐約聯邦法院裁定他七項罪名成立,明年三月中判刑,最高可被判處入獄65年。

何志平當地星期三穿著紫色中山裝在紐約聯邦法院聽取裁決。陪審團經退庭商議後,三次向法官尋求指示,到下午宣布結果,裁定何志平八項控罪中,有七項罪名成立,只有第七項涉及非洲國家乍得的洗錢罪不成立。

法院會在明年三月十四日判刑,最高可被判處65年監禁及罰款165萬美元。代表律師表示,仍未決定是否會上訴。

報道指,何志平聞判後神情呆滯,返回囚室時對在場的香港記者說「預咗,都係咁」,然後逐一與辯護律師握手後離開。

69歲的何志平涉嫌以幾百萬美元賄賂非洲國家官員,為中國華信能源公司開拓商機,謀求石油開採權等生意利益,去年十一月在紐約被捕,控以賄賂和洗黑錢等八項罪名。檢控官形容案件是一名香港商人的「行騙」舉動。

案中何志平提供款項的性質,成為判罪關鍵。辯方堅稱,案中所有款項都是捐款,而金錢來往都有文件紀錄,不存在任何隱瞞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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