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學生涉去年屯門遊行管有攻擊性武器 判監三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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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女大學生去年在屯門遊行時管有攻擊性武器,被判監三個月。
23歲被告張佩霖就讀公開大學三年級。案情指,去年9月21日屯門集會遊行期間,有人偏離原定路線並堵路,被告與近二百人傍晚在終點集結,警方驅散並制服被告,在她身上檢獲一支90厘米長膠管、面罩、護目鏡等。
被告開審前改為承認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辯方求情指,被告當日在陌生人手上接過涉案武器,不足10分鐘便被捕,沒有參與堵路等行為。
裁判官接納求情,指被告曾是有為、有抱負的年輕人,基於她認罪,扣減四分一刑期,判處入獄三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