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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入稟高等法院,要求警方公開催淚彈的化學成分,案件排期下月12日聆訊。 原告為許智峯,被告為警務處處長。入禀狀要求法庭頒令警方公開在港島中區發射的催淚彈化學成分,並提供書面供詞。 許智峯形容過去半年,警方在反修例相關的衝突期間毫無制約地使用催淚彈,令市民憂慮;又指警方聲稱維持治安,涉及公眾利益而使用催淚彈,質疑相關決定與公共衞生健康是否合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