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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團體計劃周日在港島發起集會和遊行,警方只就集會發出不反對通知書,團體提出上訴。 警方回覆民間集會團隊發言人劉頴匡,表示不反對周日下午於遮打花園及行人專用區的集會,但反對遊行至軒尼詩道及怡和街交界。 警方指,近來於公眾集會或遊行後,多次發生違法及暴力事件,有理由相信遊行參與者可能進行不在申請人控制範圍的行為;加上申請遊行路線途經終審法院等多個可能被破壞的政府建築物,及多間曾被破壞的銀行及商店等,因此反對遊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