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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男子在六月二十六日包圍灣仔警察總部事件中涉嫌襲警及刑毀等,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43歲被告吳定邦被控一項襲警、兩項刑事毀壞及一項非法集結罪,暫時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下月22日再訊。 裁判官考慮被告有棄保潛逃及再犯風險,拒絕其保釋申請,由懲教署看管。 被告涉嫌在警總警政大樓東翼側門外,襲擊高級警司麥文禹,損毀兩個閉路電視鏡頭、正門玻璃及玻璃屏,以及連同其他人參與非法集結,作出擾亂秩序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