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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準備離境時被指涉嫌違反保釋條件被捕的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早上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獲准繼續保釋。 裁判官指,事件起因是保釋文件上批准離港的日期有錯,控辯雙方律師就沒有察覺致歉。 黃之鋒因為六月二十一日警察總部被包圍事件,被控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等三項罪名,上月底提堂獲准保釋候審,條件包括除了指定日子外,不准離港。 昨日早上,黃之鋒準備在機場離境時,涉嫌違反法庭保釋條件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