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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修訂《逃犯條例》引發的風波,持續近三個月。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傍晚向全港市民發表電視講話,宣布正式「撤回」修訂《逃犯條例》草案,她重申不會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 特首辦晚上回覆查詢,說確定保安局長在立法會復會後,會根據立法會議事規則第64條,宣布撤回《逃犯條例》草案,過程不涉及投票或辯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