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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月娥表示若暴亂消失 政府毋須引用《緊急法》等法例

發佈日期: 2019-09-03 02:34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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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見提出,政府應引用《緊急情況規例條例》處理反修例示威。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若暴亂消失,根本不需要再去研究以甚麼法例處理。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作為一個政府,我們是有責任在現行法例裡面,看有甚麼適當條文可以應用,而是有效處理今日的暴亂情況,這個工作一直在繼續進行中。簡單來說,如果暴力慢慢減退或者消失了,我們根本不需要再去想,用這些法例,回到我剛才提到的目標,希望都是大家共同努力,與暴力劃清界線,不再給暴力有一個所謂合理性,讓這些大家不願看到的暴力持續在香港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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