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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李家超指示威者觸犯多項嚴重罪行

發佈日期: 2019-07-01 20:02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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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表示,昨日下午開始的衝擊立法會行為,已干犯一系列嚴重罪行。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表示:「包括觸犯公安條例、刑事罪行條例,以及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法。任何人如果違反了立法會的規則,進入立法會範圍,已經是犯了法,最高可判監三個月。在公安條例下,也有強闖這罪行,最高刑罰是兩年。刑事罪行條例裡,涉及的藏有攻擊性武器,以及藏有工具可作非法用途,及嚴重傷害他人身體等罪行,這些都是嚴重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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