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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有學者指港台兩地可透過個案方式 處理陳同佳案
發佈日期: 2019-06-17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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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灣,針對香港修訂《逃犯條例》事件,立法院朝野黨團共同發表聲明,呼籲港府撤回修例,聲援港人追求民主自由的訴求。有台灣學者指,港台兩地仍可以個案方式處理陳同佳案。 民進黨、國民黨、親民黨和時代力量立法黨團共同發表聲明,對港府以武力處理群眾運動,提出譴責和抗議,呼籲港府謙卑面對群眾訴求,亦呼籲港府撤回草案,指合作打擊犯罪,不能以侵害人權為前提。 聲明亦建議台灣當局以行動支持港人,包括對因政治因素,安全和自由受到緊急危害的人,提供援助和關懷。 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表示:「在聲援香港之餘,我們自己也要努力、我們自己也要加油,因為中共政府對於台灣威脅,對於台灣侵略的野心從來沒有消失過。」 暫緩修例後,外界關注兩地如何處理陳同佳案。 有台灣法律學者指,港台兩地如在移交問題上,因政治因素出現障礙,可在不改動法制下,尋求一次過的個案協議,例如由台灣將「刑罰權」轉移給香港,由香港審理案件。 真理大學刑事法研究中心主任吳景欽稱:「是我們這邊主動讓處罰權給你,這不需要任何的法律。如果你香港害怕說,程序保障不足的話,那沒關係,我們會盡量提供你證據,」 他以英國人「林克穎案」為例,林克穎2010年在台酒後駕駛,撞死人後棄保潛逃返英,台灣和英國在三年後簽署「引渡備忘錄」,雖然當地法院最終裁決不引渡犯人到台灣服刑,但備忘錄承認台灣在此案,具請求引渡的法律地位,創下先例。 吳景欽續說:「我覺得不要有所顧忌,你越多的顧忌反而會更讓人家懷疑,背後是不是在幹嘛?兩邊的政府要抗拒任何的干擾。」 學者指,若個案合作順利,亦可作為日後的慣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