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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月娥指修訂逃犯條例有漏洞 選擇暫緩非撤回
發佈日期: 2019-06-15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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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多番爭議後,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宣布暫緩修訂《逃犯條例》,會待完成重新諮詢後才繼續修例,不設重推時限。她又解釋,選擇暫緩而非撤回,是因為目前法例是有漏洞。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稱:「我在這裡宣布,特區政府決定暫緩修例工作,重新跟社會各界溝通。」 星期三金鐘衝突發生後第三日,一直堅持修例並恢復二讀的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宣布最新決定。 林鄭月娥說:「立法會大會就處理條例草案工作會暫停,直至我們完成溝通解說及聆聽意見為止。我們無意就這些工作設下時限,並承諾會在整合意見後,向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匯報。」 金鐘衝突有示威者衝擊警方防線,警方發射催淚彈和橡膠子彈等,事件中警員及示威者都有人受傷。林鄭月娥說擔心情況再惡化,決定暫緩修例,亦都考慮到台灣表明在本港修例後都不會接收殺人案疑犯陳同佳,修例不再逼切。 林鄭月娥表示:「今日盡了最大努力,但都沒辦法可以做得到,我們只能跟潘生潘太說,我們真是盡了努力,希望你能夠釋懷。作為一個負責任政府,我們一方面要維護法紀,但同時要審時度勢,保障香港最大的福祉,這個最大福祉是包括令社會盡快回復平靜。」 為何選擇暫緩而非撤回?林鄭月娥解釋,至今仍然認為修例初心正確。 林鄭月娥指:「初心不變,但工作做不足,我們應該給自己、社會一個機會,以一個更開放態度溝通、解釋、聽意見。我們在刑事互助方面有缺陷,在逃犯移交只能做到二十個地方,所以堅持這個初心時,我不覺得可以在現階段撤回這條條例,否則就令社會收到一個訊息,就說條例就根本沒立足之地。」 林鄭月娥在記者會上沒承諾在今屆政府不再修訂《逃犯條例》,但她相信今年內都未能完成解說溝通工作,難交立法會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