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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師公會去信行政長官,要求撤回修訂《逃犯條例》,進行全面諮詢。 公會引述新西蘭上訴法院下令政府重新評估將一名韓裔疑兇引渡到中國的決定,認為疑犯的人權有風險。大律師公會要求特區政府解釋,將疑犯引渡到內地時的原則,如何確保政府在第二次修訂方案時,提到的加強人權保障措施可以落實,包括疑犯享有無罪推定的權利、公開審訊、探視權及不會被強逼認罪等。公會又質疑政府食言,未有推行全面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