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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會法律顧問去信保安局 促周三前解釋修逃犯例問題

發佈日期: 2019-06-07 09:03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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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法律顧問去信保安局,要求澄清多個有關修訂《逃犯條例》的問題。

立法會高級助理法律顧問曹志遠提出,律政司在早前保安事務委員會上,曾提及如行政長官認為移交個案是「錯誤、不公或受壓迫」,有權決定不移交,那裁判官是否亦有權檢視個案是否「錯誤、不公或受壓迫」?

另外,裁判官在交付審訊中可否考慮《逃犯條例》以外的因素,例如人權保障;而就算個案滿足法例要求,裁判官又有沒有剩餘酌情權,決定不移交?

法律顧問亦要求澄清行政長官須否解釋決定移交的原因,及行政長官或法庭會否考慮起訴罪行的時限,要求保安局下星期三或之前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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