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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事務委員會完成商修逃犯例會議 民主派提臨時動議被否決

發佈日期: 2019-06-05 05:01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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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完成五日、共超過20小時的特別會議,討論修訂《逃犯條例》,草案下周三在立法會大會恢復二讀審議。

在最後一次特別會議上,有民主派議員擔心修訂《逃犯條例》後,香港可以引渡疑犯到內地受審,但質疑內地司法的可信性。

工黨新界東議員張超雄說:「整個《逃犯條例》的核心問題,我們信不信中共政權。」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表示:「由世界經濟論壇發表的司法獨立排名,這個做了140個國家,中國排名第45。如果你將它切割為三分一、三分一,它都屬於前的三分一。」

李家超指中國的司法獨立獲4.5分,高於港人時常旅遊的南非、西班牙、泰國等地。

有商界議員亦擔心《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法例》的修例通過後,凍結資產會影響疑犯的法律權利。

自由黨紡織及製衣界議員鍾國斌指:「這個牽涉大量的訴訟費用請律師,他被凍結資產的話,他何來有錢去打官司,如何去上訴呢?」

律政司副國際法律專員(司法互助)林美秀稱:「根據法例,有關的人可以去法庭申請更改凍結令,要求拿適當的款項作生活或法律的開支。」

民主派提出兩項臨時動議,分別質疑當局未能解釋疑慮,及未能確保中央不會干預移交逃犯過程,要求撤回修訂《逃犯條例》,但兩項動議都被否決。

政府因應台灣殺人案提出今次修例,以單次形式將疑犯移交去與本港沒有引渡協議的國家及地區,包括台灣。政府其後提出新改動,包括移交罪行刑期門檻由三年提高至七年,並要由中央機構提出申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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