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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超稱按現時內地法律 料逃犯移交後審訊獲足夠人權保障

發佈日期: 2019-06-02 03:46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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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再就修訂《逃犯條例》作改動,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指,按照內地法律條文,相信逃犯移交內地審訊,也有足夠人權保障。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表示︰「我會覺得簽訂這些協議時,經最高人民檢察院去履行責任,我絕對覺得無問題。第一他要通知家屬,而且他可以有律師代表。在內地法律條文,審訊期間他可有一至兩個答辯人,答辯人亦可以是律師。在條文方面,我都看到他們完全可符合這方面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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