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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再改動修例 李家超稱需保持靈活性

發佈日期: 2019-06-02 03:07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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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再就修訂《逃犯條例》作改動,包括視乎情況在移交協議內,要求請求方確保有公開審訊,律師代表等人權保障,但條文不會寫進法例,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指要保持靈活性。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表示:「例如某一個國家,我們說你一定要無罪假設,他給法例我們看,說他們已是無罪假設,那麼這個條款是否一定要寫進去?他說如果你寫,覺得不太適合,所以要靈活處理。當事人覺得對他不合理,包括香港有人權法,他都可以根據香港可適用的任何法律去司法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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