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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會委員會商修逃犯例 有建制派議員關注追溯期問題

發佈日期: 2019-05-31 10:30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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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舉行特別會議,討論修訂《逃犯條例》。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指,提高移交門檻仍可處理嚴重罪行。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說,若有關疑犯被移交後得不到公平審訊,港府會跟進。

政府就修訂《逃犯條例》提出多項改動,包括將移交罪行刑期門檻由三年提高到至少七年,並要由中央機構提出。在保安事務委員會會議上,民主派議員質疑移交後的人權保障仍然不足。

公民黨新界東議員楊岳橋說:「如果相關人士得不到任何公平審訊,又或者人權方面被侵犯,香港政府會怎樣做?」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稱:「審訊全部都公開的,公開時如果他違反了,大家就知道他違反了。」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指:「這是一個假設性問題,但我們香港都會就著這些事會跟進。」

有建制派議員關注追溯期問題。

自由黨紡織及製衣界議員鍾國斌表示:「清晰些告訴我們,追溯期現在處理方法如何?」

李家超說:「如果任何一個地區,請求已經過了當地法律的追溯期限,是不能提出的。」

被問到提高移交罪行門檻後,有四項跟兒童有關的性罪行被剔除,如何處理。李家超指相關罪行本港有域外法權跟進及處理。有議員追問撤回草案的機會,當局強調會盡力解說。

民主黨區議會(二)議員涂謹申稱:「如果市民聽完不是好像商界般,覺得放心了,多少市民出來遊行、多少市民表示擔心,你才會肯暫緩或收回條例?」

李家超說:「有新聞界的朋友、有法律界的朋友也好,與我們溝通時,我們覺得根本不了解《逃犯條例》的運作。當我們面對面解說,大家是了解後就安心了。」

李家超會後指,提高移交門檻是要平衡各界意見,重申修例可由「零處理」,變作起碼可以處理較嚴重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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