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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若驊考慮引入監察員 跟進修訂逃犯條例人權保障

發佈日期: 2019-05-26 03:33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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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逃犯條例》的審議下月中展開,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指,要在法例訂明移交後必須有公平審訊,需時討論,認為可考慮引入監察員,跟進個案移交後,人權保障情況。

《逃犯條例》的修訂草案下月12日直接交立法會大會審議,任何修訂最遲周六要提出。對於有意見要求加入額外人權保障,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在本台節目《講清講楚》重申,是否移交經過多重檢視,草案對人權保障完整,而當局亦可視乎情況,要求提出移交的地區,加入要公開審訊,確保有探視權等額外保障。

被問到可否在法例訂明,移交後必須有公平審訊,鄭若驊認為要需時討論,是否可行。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說:「其實是有五個機會,你會知道每個程序都有機會中止申請移交。例如加入一個條例,我們是做不到,法官如何判斷一個外國,到底其公開審訊是怎樣,我們是否將全部刑事制度在香港審視過,這些相關事情要慢慢討論。」

她認為可考慮如何引入監察員跟進個案移交後,人權保障情況。

鄭若驊指:「可能某些地方是特別擔心,希望可以有一個人士、你叫監察員也好,怎樣也好,我們希望有個人跟進,這個我覺得可以考慮。」

被問到移交後他發現不太符合人權,可以如何介入、已經移交了,她稱:「我相信一定要用當地司法制度,即時就人權保障,提出相關司法程序。香港知道時,亦可跟相關地方提出一些交涉。」

不過她指是否引入,應視乎每個個案情況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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