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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內會40票贊成 通過將修逃犯例草案提交大會審議

發佈日期: 2019-05-24 13:00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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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內務委員會通過將修訂《逃犯條例》草案,直接提交上大會審議。

民主派議員在會議前,先在內會主席位旁展示抗議標語。會議用了超過一個小時處理其他議程後,到有關修訂《逃犯條例》事宜。

立法會內務委員會主席李慧琼稱:「社會普遍期望審議法案的工作可以向前走,而立法會在法律和憲制上,審議法案的責任不能亦無從推卸。」

議程訂了先表決保安局將修例直上大會的要求,之後到民建聯周浩鼎提出、撤銷成立法案委員會的建議。民主派不滿。

立法會內務委員會副主席郭榮鏗說:「周浩鼎議員,在你寫這封信之前,你有沒有私通或私下聯絡過李家超局長,或者政府的官員?」

民建聯新界東議員陳克勤表示:「不應該藉規程問題,肆意攻擊我們同事。正如我也不會質疑泛民議員,他們提的信件是否去了外國後撰寫。」

建制派謝偉俊之後提出,根據《內務守則》21條R段,內會有權解散法案委員會,獲法律顧問確認。

立法會高級助理法律顧問曹志遠表示:「基於周浩鼎議員建議方案用字,『撤銷』成立法案委員會的決定,字眼上有分別。實質上是否等同於『解散』法案委員會,這個議員可進一步探討。」

李慧琼認為周浩鼎的建議符合程序。建議進入合併辯論期間,毛孟靜、區諾軒和朱凱廸離開座位抗議被逐。

民主黨區議會(二)議員涂謹申指:「我是法案委員會主席,中期報告已交給本會,我們亦在進展中。」

李慧琼表示:「內務委員會只成立了一個法案委員會,當中及後的爭拗大家都很清楚掌握,我們不要用這個時間辯論。我宣布建議獲得通過。」

辯論到晚上約七時半,內會以四十票贊成、十九票反對通過,不反對政府提出在六月十二日將修訂修例草案直接提交大會恢復二讀。

而周浩鼎提出撤銷法案委員會的動議亦獲通過;至於由區諾軒提出、先等台灣回覆在甚麼情況下才引渡的動議,就被否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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