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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重申修逃犯例為彰顯法治 移交程序難「自把自為」

發佈日期: 2019-05-22 06:31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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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到立法會接受質詢,修訂《逃犯條例》爭議繼續成為焦點。林鄭月娥重申修例是為彰顯法治,又指在啟動移交程序上,行政長官不可能「自把自為」。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進入會議廳時,有民主派議員在門外要求撤回修訂《逃犯條例》。半小時的質詢,民主及建制派都就修例的爭議提問。

民主黨新界東議員林卓廷說:「踐過香港法治,壓碎香港的『一國兩制』,摧毀商界信心。為了你的權位、為了討好中央,你出賣香港,必定淪為香港恥辱的一頁。」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回應:「我們的法治評分回歸時60至70分,過去十多年長期90分以上,香港司法獨立是全亞洲之冠。法治得以彰顯,是靠幾個重要元素,一個是守法,無論政府、市民、機構、商界都要守法。」

工聯會九龍東議員黃國健表示:「香港有法律學者曾提出,根據《基本法》特首要向中央負責,如果中央提出要移交逃犯,特首沒權拒絕。就算是法院判不適宜移交、證據不足,特首都要執行中央的要求移交逃犯?」

林鄭月娥稱:「這第一不成立,從憲制上我不但向中央負責,我也向香港特別行政區所有人在此發生的事負責,法院也將所有事在陽光下進行。大家都知香港有第四權,傳媒監察能力很強,如果法院看完不夠證據不移交,根本行政長官不可能移交。這套制度非常堅實,也非常穩妥,並不可能出現由行政長官一個人自把自為。」

香港島議員區諾軒指出:「西方國家根本不會輕易介入,而其實中共卻因為你所說的西方國家介入指控,變得事情『無彎轉』,情況無法軟化。很多內地的中資機構富二代在香港放資產、購物業,通過條例他們一定撤資、股市一定跌、樓市一定塌。」

林鄭月娥說:「我第一次聽區議員,對內地企業及富二代這樣關心。如果中央說兩句說話就是干預、就是破壞『一國兩制』,部分議員去到很遠的地方,來邀請外國介入,就好像理所當然。」

亦有議員問,政府決定填補法例漏洞,何時就《基本法》23條立法。

新界西議員何君堯問:「既然《逃犯條例》都是『鴕鳥』,視而不見,可能是這情況,23條是明眼大家看到,既然要做,何時會做?」

林鄭月娥表示:「我由上任至今,也是希望能夠創造有利條件去做,但可惜距離這目標越來越遠,這也是一個政治現實。」

林鄭月娥指,明白社會對修例有很多關注,已將部分意見向中央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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