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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立法會接受質詢 重申修訂逃犯條例為彰顯法治

發佈日期: 2019-05-22 05:00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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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到立法會接受質詢,修訂《逃犯條例》爭議繼續成為焦點。林鄭月娥重申修例是為彰顯法治,又指在啟動移交程序上,行政長官不可能「自把自為」。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進入會議廳時,有民主派議員在門外要求撤回修訂《逃犯條例》。半小時的質詢,民主及建制派都就修例的爭議提問。

民主黨新界東議員林卓廷說:「踐過香港法治,壓碎香港的『一國兩制』,摧毀商界信心,歷史上都會記載林鄭月娥你是第一幫兇。」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回應:「法治得以彰顯,是靠幾個重要元素,一個是守法,無論政府、市民、機構、商界都要守法。」

工聯會九龍東議員黃國健表示:「香港有法律學者曾提出,根據《基本法》特首要向中央負責。就算是法院判不適宜移交,證據不足,特首都要執行中央的要求移交逃犯?」

林鄭月娥稱:「這第一不成立,從憲制上我不但向中央負責,我也向特區所有人在此發生的事負責。傳媒監察能力很強,如果法院看完不夠證據不移交,根本行政長官不可能移交,並不可能出現由行政長官一個人,自把自為。」

香港島議員區諾軒指:「中共卻因為你所說的西方國家介入指控,變得事情『無彎轉』,情況無法軟化。」

林鄭月娥說:「如果中央說兩句說話就是干預、就是破壞『一國兩制』,部分議員去到很遠的地方來邀請外國介入,就好像理所當然。」

亦有議員問,政府決定填補法例漏洞,何時就《基本法》23條立法。

新界西議員何君堯問:「既然《逃犯條例》都是『鴕鳥』,視而不見,可能是這情況,23條是明眼大家看到。既然要做,何時會做?」

林鄭月娥表示:「我由上任至今,也是希望能夠創造有利條件去做,但可惜距離這目標越來越遠,這也是一個政治現實。」

林鄭月娥指,明白社會對修例有很多關注,已將部分意見向中央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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