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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指逃犯條例修訂被誤解 對極端言論感痛心遺憾

發佈日期: 2019-05-09 10:30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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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出席立法會答問會,指有人誤解《逃犯條例》修訂,發表極端言論,感到痛心和遺憾。她指翻查檔案,當年訂立《逃犯條例》並沒刻意剔除適用於內地。

林鄭月娥答問會開場時,主動提到修訂《逃犯條例》爭議。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因為不理解或誤解,或者其他原因而產生的極端言論和不必要的恐懼,挑起了中央和香港、香港和內地之間的矛盾。我感到痛心和遺憾。」

多名民主派議員質疑政府,無視反對和擔憂聲音。

公民黨新界東議員楊岳橋指出︰「你可以不理國際社會,是否連你的傳統盟友也可以不理?商界你可以不理、十三萬人你可以不理、民主派你可以不理,為何陳弘毅教授,你也不理?何濼生教授你又不理?是否現在全世界也誤會你林鄭月娥,只有你這班官員全部正確?」

林鄭月娥稱︰「不用如此衝動,我會慢慢回答。這個所謂當年在條例中,不適用於中國其他地方。並不是刻意,亦更不是有些人指,怕回歸後內地的法制。更不是如某些人說連中方也同意,指在中英聯絡小組內也怕,如果包括內地會影響香港順利移交。全部也是廢話。大家可以看立法會檔案。」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指毛孟靜的指控,是嚴重和冒犯,要求她收回。會議暫停了十五分鐘。復會後毛孟靜、譚文豪等被逐出會議廳。最後共六名民主派議員被逐。

九龍東(民主黨)議員胡志偉稱︰「除了有黨性、有奴性,你沒血性、沒人性。你帶給香港的破壞超過董建華、梁振英。我現在問你,你究竟要幾多人上街,你才願意收手?你要多少人撤資?」

林鄭月娥指︰「1996年審議《逃犯條例》時,發言的兩位都是民主黨議員。他說我們在審議條例草案時,緊記一點,就是九七年後,可能今日通過的《逃犯條例》內的制度保障、人權保障,是可以適用於中國內地和香港的移交,甚至被形容為好的參考價值的藍本。」

林鄭月娥引述的是民主黨前主席何俊仁,97年初在立法局會議支持《逃犯條例草案》的發言。何俊仁批評林鄭月娥斷章取義。

民主黨前主席何俊仁說︰「當時通過的條例,即使是與法治國家簽署也好,其中安排也要經附例方式、經立法會審議。這個保障是非常重要,即使借鏡這方式也好,我仍然都說,是要見到中國人權狀況有相當大的進步。」

他指回歸前後因社會信心問題,為條例設限,亦為了符合國際人權公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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