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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議員涂謹申,晚上以審議《逃犯(修訂)條例草案》的法案委員會主席名義,電郵委員會全體委員星期六開會。 電郵要求委員在星期四之前回覆會否出席會議。副本亦抄送保安局局長、法案委員會秘書等。 電郵格式及字眼都跟一般立法會發出文件沒大分別,但有關文件並非由立法會秘書處發出,而是涂謹申議員助理經辦。 涂謹申選擇在星期六早上八時半開會,較石禮謙召開的法案委員會早半小時。兩人都選擇在同一個會議室開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