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
最新至全部
最新至全部
一個月
六個月
一年
最舊至全部
有議員擬提私人草案取代逃犯條例修訂 當局稱將嚴肅處理
發佈日期: 2019-05-05 10:30
粵普時間:
再有民主派議員計劃提出私人草案,以修改其他條例,取代改動《逃犯條例》。政務司司長張建宗重申,修例是要堵塞制度的漏洞,會嚴肅處理相關有建設性意見。 民主黨尹兆堅計劃提出私人條例草案,修訂《刑事司法管轄權條例》。現時條例授權本港法院對境外發生的盜竊及商業詐騙等,有司法管轄權。 他建議加入謀殺、誤殺、危害種族、意圖謀殺等八項罪行。若港人在外地干犯有關罪行,或任何國籍的人士在外地對港人作出有關行為,都可由本港法院審理,認為可取代修訂《逃犯條例》,先處理台灣殺人案。 民主黨新界西議員尹兆堅稱:「這類最嚴重的罪行,是殺人或侵害人身的罪行,而它本身有很高的舉證門檻。香港有權延伸我們的司法管轄權,就這些罪行來處理,那就不存在政府現在所講的問題。」 對於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建議,當局加強修例下的人權保障,包括只涵蓋最嚴重罪行、撤回追溯期及引入「港人港審」等,民主黨的涂謹申指,就算政府採納,都堅持政府先撤回修訂《逃犯條例》,並留待與內地商討長期移交協議時才處理。 政務司司長張建宗指,留意到坊間對修例有不同建議。 政務司司長張建宗說:「我們很樂意去聽,亦真是可行和有見地的、有建設性的,我們會樂於處理、嚴肅處理。」 他又指對法案委員會仍未選出主席感到費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