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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會內委會同意向逃犯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發指引

發佈日期: 2019-05-04 10:30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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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犯(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開了兩次會議都未能選出主席,內務委員會召開特別會議,討論建制派聯署要求更換主持,多名民主派質疑開會的合法性。會議最後通過向法案委員會發出相關指引。

四十位建制派議員聯署,要求內委會發指引,由《逃犯(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內建制派最資深的議員石禮謙,取代涂謹申主持選舉主席的程序。

在內委會特別會議上,多名民主派議員提出規程問題。

民主黨區議會(二)議員鄺俊宇表示:「『飛象過河』、無規無矩地召開今次會議,是否不尊重我們一眾委員?」

內委會主席李慧琼稱:「四十位議員提出的要求是屬於急切性。對於我召開會議的合法性質疑,我認為是完全沒有道理。」

立法會法律顧問指,根據《議事規則》,內委會主席可以決定會議日期、時間及地點,沒有訂明要諮詢其他委員。而內委會也有權發出指引,是否採納則由法案委員會自行決定。

立法會法律顧問馮秀娟指:「就著第一次會議後如何主持選舉是沒有規定,這是一個空白。《內務守則》這樣寫,是沒有預期第一次會議選不到法案委員會的主席。內委會作出一個指引,不存在介入法案委員會的事務。」

規程問題討論了約兩小時,才開始討論建制派提出的建議,民主派質疑不合法,

公民黨新界東議員楊岳橋說:「為何是石禮謙,除了『德高望重』四個字以外,如何符合整部《議事規則》,指引這兩個字的精神?」

九龍西議員毛孟靜說:「可以輪住來,有第二名(資深),現在不是,跳一跳去到第三名(資深)石禮謙。」

工聯會勞工界議員陸頌雄指:「今次鬧劇是比『拉布』更可恥,立法會史上史無前例。今次我們是給了足夠機會、足夠的耐性給涂謹申做主持的機會。」

期間有民主派議員走到主席枱前,主席李慧琼三度暫停會議。最後要求毛孟靜及范國威離開,但范國威拒絕,會議轉到另一會議室繼續進行。

內委會最後以37票贊成、16票反對、無人棄權,通過動議,同意向《逃犯(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發出指引。會議之後討論議員提出四個指引不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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