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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會將商是否發指引 更換修訂逃犯條例委員會主持

發佈日期: 2019-05-02 10:48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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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內務委員會將舉行特別會議,討論是否發出「指引」,更換修訂《逃犯條例》的法案委員會會議主持。內委會主席李慧琼指他們有權那樣做。

《逃犯(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開了兩次會共四小時,都未完成第一項議程,即選舉正、副主席。建制派聯署要求內委會發指引,改由建制派最資深議員石禮謙主持下次會議,代替民主黨的涂謹申。內委會星期六開特別會議處理。

民主派亦去信內委會,要求法律顧問在會議前釐清內委會是否有權發指引。

內委會主席李慧琼指,根據《議事規則》,內會有權那樣做。

立法會內委會主席李慧琼表示:「有議員提出要發出指引的地方,正正是內務守則選主席的空白部分,因為內務守則選主席只是說明第一次會議如何進行及由誰主持,其實其後的會議,第二、三次是一個空白片。」

涂謹申就認為內會的指引沒有約束力。

民主黨區議會(二)議員涂謹申稱:「『指引』是要考慮的意見,『指令』或『命令』帶有強制性及約束力,已經有明文規定,由最資深的議員主持。如果內會發一個『指引』,就可以去改一個明文的規定,很明顯是透過內會一個『決定』或『指引』,更改了《議事規則》。」

根據《議事規則》第76條,任何法案委員會的行事方式及程序,由該委員會自行決定,但作決定時,須考慮內委會提供的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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