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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台灣律師指港府修訂逃犯條例需修改對台內容

發佈日期: 2019-04-29 10:32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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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台灣殺人案的士林地檢署表示,尊重香港法院判決,又希望香港提供司法互助,引渡疑犯到台灣審訊。

疑犯陳同佳去年二月犯案後就逃回香港,偵辦案件的台灣士林地檢署,向陳同佳發出時效長達三十七年半的通緝令,但基於兩地沒有引渡協議,一直未能審訊案件。

士林地檢署發言人邱智宏說:「不管是按照甚麼樣的法例,或是相關的一些程序,現在只想可以回應我們司法互助的請求。至於香港政府要如何回應我們,用甚麼依據、甚麼程序來回應我們,基本上就尊重香港政府。」

雖然台灣希望盡快處理案件,但由於香港修訂《逃犯條例》,將台灣視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其他部分,認為是不對等,所以不接受。

有律師指,港方需要修改有關內容,例如只適用於台灣。

律師王龍寬稱:「主要還是中國的司法環境跟香港的司法環境,差異還非常巨大。如果說你現在只排除中國內地,台灣可以做移交的時候,你就保留了對中國的疑慮,但是台灣的問題,你又能先來處理。香港政府不可能硬把人塞給我們。」

陸委會指,台灣已三次向香港提出司法互助請求。香港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指,已透過兩地對口平台「協進會」及「策進會」展開溝通,包括修訂《逃犯條例》若獲通過後續的各項安排。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表示:「有了法律基礎之後,都需要有一些過程,例如有沒有證據要移交去台灣,幫助他們作出檢控。」

他說會在一、兩日內回信安排會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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