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

最新至全部


在台殺人港漢承認洗黑錢罪 法官指偷死者財物屬重罪

發佈日期: 2019-04-29 08:00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已複製連結
涉嫌去年二月在台灣殺死女友的香港男子陳同佳,早前承認四項在香港的洗黑錢罪,判監29個月。

已被扣押約一年的20歲陳同佳,早上由囚車押送到高等法院。

法官彭寶琴判刑時指,今次是處理洗黑錢,而非殺人,兩者不同。判刑時考慮的是犯罪複雜程度、歷時多久,及涉及得益多少。

法官指,偷取死者財物屬嚴重罪行,而涉案的財物由境外帶返本港,涉及國際元素,加上被告是唯一受益者。四項控罪量刑起點分別是12至39個月,考慮了被告認罪,扣減三分一刑期,部分控罪的刑期同期執行,共判囚29個月。

案發去年二月,陳同佳與女友到台灣旅行,他其後獨自回港,女友失蹤。

警方調查後控告他四項洗黑錢罪,包括去年二月至三月在本港處理女死者的二萬元新台幣,並用她的提款卡先後三次提取合共約二萬港元。被告承認控罪。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