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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指,是否把《逃犯條例》直接交上立法會大會審議,要視乎是否有迫切性。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表示:「爭議性大的議案,通常要應該經過法案委員會去審議。經過法案委員會的好處是有正反方面,亦讓政府聽到不同意見,繼而是進行不同的修改。除非是時間很迫切,有需要令立法會主席信納是立即拿上大會,否則都是應該要經過適合的程序去處理,是比較穩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