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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犯條例法案委員會未能選出主席 建制與民主派互批
發佈日期: 2019-04-17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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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修訂《逃犯條例》的法案委員會首次會議未能選出正副主席,建制派批評涂謹申主持會議的手法,民主派就指建制派雙重標準。 審議《逃犯條例》修訂的法案委員會,議程一開始選舉正、副主席,由最資深的議員涂謹申主持,先為議員點名。 香港島議員區諾軒表示:「你讀了張國『坤』議員。」 民主黨區議會(二)議員涂謹申稱:「張國鈞議員,不好意思。」 區諾軒說:「主席我又有規程問題。」 自由黨飲食界議員張宇人指:「要『拉布』便『拉』吧,說完你又休會去看錄影帶。」 涂謹申回應:「我現在處理中,你要求我看帶、便看帶。」 張宇人稱:「大家知大家做甚麼,你不用怒目看我,我很怕。」 之後毛孟靜要求秘書處解釋,為何會議與工務小組委員會「撞期」。 香港本土九龍西議員毛孟靜指:「我同意(工務小組委員會)主席盧偉國所說,是一個恆常會議,你刻意讓它重疊,令它停會,這是違反立法會一貫慣例。」 涂謹申容許議員就這問題討論,建制派不滿。 工聯會香港島議員郭偉強說:「我是叫你不要扮垃圾,給回自己少少尊嚴。」 涂謹申指:「郭議員,我覺得你這一句都是冒犯我,是違反議事常規。請工作人員請郭偉強議員離場。」 李慧琼質疑涂謹申可否行使委員會主席職能,涂謹申再給時間議員討論此問題。 新民黨香港島議員葉劉淑儀說:「如果要處理毛孟靜提出的問題,我建議投票便可以,難道變英國國會甚麼也投不到,或醫委會嗎?沒理由議而不決。」 公共專業聯盟資訊科技界議員莫乃光表示:「那便不用說了,這條例不如今日投票,立即下星期最快排期,便拿到大會二、三讀通過,還夠時間完成廿三條立法。」 立法會的法律顧問澄清,內務守則沒訂明主持會議委員的權力。 立法會法律顧問曹志遠說:「照一般原則而理解,負責主持者應會有一切合理所需的權力,去主持當時所需舉行的選舉。」 涂謹申表示:「如我作錯一個決定,最嚴重、我指幅度最嚴重,不論是或否,理論上導致有可能現時安排,第一次選舉的會議無效。」 他暫停會議半小時討論法律理據,最終兩小時的會議結束,未能選出正、副主席。 建制派指或會要求修改《議事規則》,不再容許最資深議員任會議主持人。 民建聯區議會(二)議員李慧琼稱:「我們認為涂謹申是沒有履行作為主持會議、選舉主席主持者的角色,對他的表現極度遺憾。他以如此低劣的手法拖延會議。」 民主黨新界東議員林卓廷表示:「建制派做主席他們喜歡如何也可以;當民主派依據《議事規則》,按程序合理處理所有規程問題,他便說人濫權,這便是建制派『搬龍門』雙重標準的面孔。」 而多個支持和反對修例的政黨和團體,到立法會外示威。雙方一度就示威區問題對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