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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界選委指修訂逃犯條例損國際信心 促政府撤回

發佈日期: 2019-04-08 10:45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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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體法律界選委發表聲明,要求政府撤回《逃犯(修訂)條例草案》。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說,修訂是要確立移交逃犯的制度。

包括大律師公會主席戴啟思等30位法律界選委發表聯合聲明,指《逃犯(修訂)條例草案》若通過,將嚴重損害國際社會對香港刑事司法制度和人權保障的信心,促請當局撤回。

聲明指,本港立法機關廿多年前刻意把內地排除在《逃犯條例》,是憂慮內地對人權的保障等,而政府今次把內地納入適用範圍,卻未能指出背離當年決定的理據。而草案賦權予行政長官一人決定展開「特別移交安排」,是變相除去立法機關的監察功能。

草案亦不能對移交的人提供足夠保障,因為法庭頒下拘押令,只須表面證據成立,門檻非常低,認為要處理涉及港人的台灣殺人案,政府有更合適方法,包括修例容許本港與台灣商討以個案方式移交安排,共同簽署文件制定一次性安排等。

但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說,要有制度處理有關安排。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稱:「非某一案件而立一條法例,另一案件又立一條法例,我們希望大家從一個整體需要制度的情況下理解移交逃犯(條例)的修訂。」

她重申,草案是針對逃犯的罪行,難以為追溯期「劃線」,甚至不設追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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