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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若驊:移交逃犯非由特首一人決定 法庭有足夠把關權力

發佈日期: 2019-04-03 04:18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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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今天將首讀《逃犯(修訂)條例草案》。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表示,本港法庭對疑犯的人權保障,有足夠的把關權力,強調移交逃犯並非只由行政長官一人決定。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說︰「律政司做的工作,在法庭法官是會重新做一次,不會因為律政司有這些證據而接受。被移交的人亦都會把他認為,例如證據不足夠、在外地不構成罪類、在香港不屬於罪類,或是認為其實是政治問題,全部有權聘請律師向法庭申請和主張。法庭是會看證據,聽了雙方(意見)後才決定是否移交,最後再交行政長官。所以把關不是很簡單,好像是我聽到有些人說,是行政長官一個人最終話事,絕對不是,這是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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