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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超:修改逃犯條例將會追究逃犯過往罪行

發佈日期: 2019-04-02 09:03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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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指,《逃犯(修訂)條例草案》會追究逃犯過往曾犯的罪行。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稱:「逃犯顧名思義,必須是因為他在過往犯了一些罪而逃走,所以我們必須追究過往的罪行,事實上現時需處理的台灣殺人案,亦因為之前犯了謀殺罪行。所以在《逃犯條例》處理的必然是以前所犯的事。我們現時的建議,保存《逃犯條例》很多的法律原則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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