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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回應指,修訂《逃犯條例》絕非為某一個別司法管轄區而設,亦不影響任何現行移交逃犯的長期協定。 政府了解社會對修例有不同的問題和意見,會努力解釋修例建議的內容,包括移交安排細節、法律程序及保障。而條例草案星期三在立法會首讀,其後會成立法案委員會,政府會在法案委員會詳細解釋。 當局重申,現行條例下的人權和程序保障,在新移交安排下都會保留,而所有個案都會經行政機關及本港法庭雙重把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