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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修訂逃犯條例建議剔除九項罪 提高單一個案移交門檻

發佈日期: 2019-03-26 08:05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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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決定,將《逃犯條例》修訂涵蓋46項罪行的建議,縮減至37項,剔除九項罪行。

單一案移交安排會剔除包括有關破產的罪行、公司、證券期貨罪行、環保、版權專利、貨物進出口、非法使用電腦、財政關稅及虛假商品說明的罪行,並會提高門檻,在本港可循公訴程序審理及判三年以上案件,才會移交。長期協訂的法律制度安排將保留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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