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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有商界人士建議在修訂移交逃犯條例時先剔除商業罪行,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指,目前未有最終決定。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表示 :「當然可能有不同解讀、演繹,甚至有些揣測性的想法,這我都知道是正常,但我必須強調給大家聽,我在考慮任何意見,無論正反,我其中一個必須要確保,就是現有逃犯條例已沿用差不多22年、行之有效,這一個機制它有效的地方是,我要確保是保障到。目前我們是未有任何最終決定,我和我同事聽了不同意見,都是會認真、謹慎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