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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就修訂逃犯條例收4500份意見書 三分二支持修例

發佈日期: 2019-03-13 10:31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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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建議修訂《逃犯條例》,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指,收到四千五百份意見書,三分之二支持修例,重申修例是為填補法律漏洞,如果有人千方百計阻止,會感到失望。

因應去年本港女子在台灣被殺案,政府提出修訂《逃犯條例》,針對與本港未有長期移交協議的司法管轄區,以個案形式移交逃犯。二十日的公眾諮詢上星期結束,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指,收到四千五百份意見,有三千份支持修例。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表示:「支持的理由大概歸納為,這是符合公義的做法、不希望香港成為逃犯逃避法律責任的(地方),更有很多支持台灣殺人案必需處理;反對意見可歸納為幾方面,部分是對內地司法制度有些看法。」

李家超重申,修例是為填補制度缺陷,強調移交案件必須在兩地都屬刑事,涉及政治罪行不會移交。

李家超說:「如果有些人千方百計,希望台灣移交、移送疑犯去面對法律制裁,是千方百計令它不成事,我會感到傷感及失望。公義便是公義,政治不應凌駕公義。」

他又說明白商界對修例有憂慮,但相信他們對條文有誤解,會繼續努力解釋。

李家超說長期移交協議仍是主流做法,但商討時間一般要三至十年,認為現時的建議合適。

對於台灣當局不滿《逃犯條例》將台灣視為中國其他地方,立法院亦通過提案,要求與港府磋商,只限台、港之間處理。李家超同意移交形式需要雙方同意,如果通過修例,會與台灣方面以務實及互相尊重的原則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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