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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改委指社會信用體系僅內地適用 規範內地工作或生活人士

發佈日期: 2019-07-20 01:13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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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早前提出建立粵港澳大灣區社會信用體系。國家發改委回覆本港傳媒查詢時重申,只適用於內地,但任何人在內地工作或生活都會受規範。

發改委指,根據「一國兩制」方針和香港特區《基本法》,社會信用體系制度只適用於內地。雖然香港、澳門和內地實行不同法律制度,但香港人在內地都應該遵守當地法律。

發改委又提到,社會信用體系對在內地營運的企業和在內地工作、生活的個人也一視同仁。

社會信用體系透過監察市民日常生活行為評分,並作獎勵或懲罰。

特區政府早前澄清,粵港澳大灣區社會信用體系絕對不會在香港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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