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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會通過無約束力動議 倡疏忽承建商應負刑責

立會通過無約束力動議 倡疏忽承建商應負刑責

發佈日期: 2017-04-12 05:00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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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珠澳大橋工程早前發生致命工業意外,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召開特別會議討論,勞工處承認事發前沒檢查過涉及意外的工作台。

會議一開始,與會的議員與官員先為在意外中喪生的工人默哀。

港珠澳大橋香港段的地盤,上月29號發生工作台倒塌導致工人墮海,造成兩死三傷。路政署指調查小組已將初步結果交予執法部門,適時會公布。

有議員質疑政府為求趕工,漠視工人安全。公民黨新界西議員郭家麒表示:「內地的橋已經建到你旁邊,你都未能接駁上。於是政府也好、承建商也好,都不用理工人死活,要火速去做。」

路政署港珠澳大橋香港工程管理處處長李偉彬指出:「我們絕不能因為工期緊張,而鬆懈任何安全施設。亦不會犠牲,絕對不會犧牲去追求任何進度。我們以往秉承這原則,將來也必定會做這原則。」

勞工處指2011年展開大橋工程後,共巡查了超過1300次,51次要求地盤停工作改善,亦檢控過329次,但承認並沒查過出事的工作台。

工聯會新界西議員麥美娟表示:「這一種懸掛的方法在之前巡查時有沒有發現,你覺得可以接受?」

勞工處處長陳嘉信回應指:「正如剛才路政署同事所講,這種模式是整個港珠澳大橋第一次出現這種形式的工作台。在發生意外前,我們沒有看過這個工序。但出事的路段,我們有巡查過,但巡查當天,地盤未做到這個階段。」

委員會通過無約束力的動議,要求政府修例。若證明顧問公司或承建商在意外中疏忽,要負上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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