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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耀廷兩妨擾罪成獲准保釋等候上訴 明年2月審理

發佈日期: 2019-08-15 10:17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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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領中環」發起人之一的戴耀廷早前被裁定兩項妨擾罪成,判囚十六個月,獲上訴庭批准保釋等候上訴。

服刑約四個月的戴耀廷由囚車押送到高等法院,並由名譽資深大律師陳文敏及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代表,申請保釋等候上訴。

他四月被裁定「串謀作出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罪成,刑期同期執行,監禁十六個月。他五月就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訴。

上訴庭副庭長麥機智批准戴耀廷以現金10萬元保釋外出等候上訴,他需交出所有旅遊證件、無法庭批准不得離港等。

戴耀廷離開高等法院時,感謝在服刑期間,很多市民寫信鼓勵他。對於會否參與周日民陣遊行,他說需時了解情況再決定。

戴耀廷表示:「大家都不知前面的路如何走,但這麼多愛香港的香港人一起,所以我對香港未來仍然充滿信心。我相信香港真正的黃金時代便會來到,而且並不會太遠。我離開了我愛的家人一段時間,所以我會花多些時間陪家人。」

同案另外八人被定罪後均提出上訴。九人的上訴案將於明年2月24至26日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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