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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耀廷兩妨擾罪成獲准保釋候上訴 案件明年二月審理

發佈日期: 2019-08-15 05:05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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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領中環」發起人之一的戴耀廷早前被裁定兩項妨擾罪成,判囚十六個月,獲上訴庭批准保釋等候上訴。

戴耀廷下午近一時離開高等法院,他四月被裁定「串謀作出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罪成,刑期同期執行,監禁十六個月。他五月就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訴。

上訴庭副庭長麥機智經考慮後,批准戴耀廷以現金10萬元保釋外出等候上訴,他需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居住於申報地址、沒法庭批准不得離開香港。

戴耀廷在大嶼山石壁監獄至今服刑約四個月,同案另外八人被定罪後均提出上訴。九人的上訴案將於明年二月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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