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
七名警員「佔領行動」期間毆打曾健超案,其中五人定罪上訴被駁回後,再提出上訴申請。 律政司發言人表示,收到黃祖成、劉卓毅、白榮斌、關嘉豪及陳少丹提出上訴的動議通知,要求上訴法庭證明有關案件的決定,是涉及具有重大而廣泛重要性的法律論點。 五人早前被上訴庭駁回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的定罪上訴,但刑期由監禁兩年,獲減刑到15至18個月。 另外兩名被告劉興沛及黃偉豪,則上訴得直,獲當庭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