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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淑莊兩項妨擾罪成獲緩刑兩年 稱爭取休息應付未來療程

發佈日期: 2019-06-10 10:36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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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領中環」案,包括發起人等九名被告,最後判刑的立法會議員陳淑莊,今日被判監八個月、緩刑兩年。陳淑莊上月做過切除腦瘤手術,她的健康狀況,是法官判緩刑的原因之一。

陳淑莊四月底被裁定一項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和一項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成,因要接受腦部手術押後判刑。她手持拐杖,由人攙扶到西九龍裁判法院。

辯方求情指,陳淑莊的腦瘤屬良性,但仍未完全切除,未來三個月必須接受放射治療,否則腫瘤可能再次增大。

法官陳仲衡判刑指,雖然懲教署表示可提供必要的治療,但陳淑莊手術後出現疊視、難以平衡,日常生活需他人協助,接受治療後,情況會惡化並伴隨暈眩等;又指不相信有人為避免監禁,冒險進行腦部手術。

法官又指,陳淑莊的陳情未有透露悔意,但考慮她品格良好,服務香港及擔任公職十三年,以九個月為量刑起點,判監八個月、緩刑兩年,以便她接受治療,得到家人照顧。

公民黨香港島議員陳淑莊表示:「我會盡快爭取好我的休息、康復,及我會爭取在這幾周盡快覆診及再確認和專家確認何時開始電療。因為電療相當長,我亦要確保自己足夠健康,去應付未來連續六周的電療過程。」

「佔中」案九名被告全部罪名成立,其中同被控兩項煽惑罪成的社福界議員邵家臻被判監8個月,即時監禁。議員若被判監一個月以上,根據《基本法》,經立法會出席會議三分二議員通過解除職務,將失去議員資格。

而按《立法會條例》,任何人被判監三個月以上,定罪後五年內將喪失參選議員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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