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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領中環」案,被定罪的三名「佔中」發起人向高等法院上訴庭提出上訴。 其中戴耀廷和陳健民就定罪和刑期上訴,獲判緩刑的朱耀明只就定罪上訴。 三人代表律師發出聲明指,向高院上訴庭提出的上訴通知書只涵蓋初步理由,其法律代表會繼續研究判詞,擬訂更為合適的上訴理據。 戴耀廷和陳健民被裁定一項串謀犯公眾妨擾罪,以及一項煽惑他人公眾妨擾罪名成立,判監十六個月,正在服刑。而朱耀明一項串謀犯公眾妨擾罪,判監十六個月,緩刑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