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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通識:立法會議員因被定罪入獄而遭罷免

發佈日期: 2019-04-26 10:24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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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領中環」案,立法會議員邵家臻被判入獄八個月,可能喪失議員資格。

按照《基本法》,議員被判監一個月以上,經在席三分二議員通過,就會喪失議員資格。在特區立法會成立不久,就有議員因此而遭罷免。

1998年,金融服務界立法會議員詹培忠,因為串謀偽造股票轉讓書罪成,被判入獄三年,經上訴後獲減刑至入獄一年,但在上訴未有結果前,時任立法會內務委員會主席梁智鴻根據《基本法》,提出解除詹培忠議員職務的決議案,結果在超過三分之二在席議員贊成下,詹培忠成為首位被立法會罷免的議員。

現屆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在邵家臻被判刑後指,取消入獄議員資格的動議會在立法會經合適程序處理,另外《基本法》亦規定議員未得到立法會主席同意,連續三個月缺席會議而無合理解釋,都會喪失議員資格。

不過梁君彥指,以往從未發生同類情況,如果發生,會謹慎處理,包括尋求法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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