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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中案四名被告被判即時入獄 抵荔枝角收押所

發佈日期: 2019-04-24 06:02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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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領中環」案判刑。被判即時入獄的戴耀廷、陳健民、邵家臻及黃浩銘,下午由囚車押離開西九龍裁判法院。

戴耀廷及陳健民各被判監16個月,邵家臻及黃浩銘則判監8個月。獲判緩刑的朱耀明及李永達等送他們離開。

囚車之後去到荔枝角收押所,四人由懲教署人員押解,落車後進入收押所。由於今次案件屬區域法院,法官無權在判被告監禁後,處理被告的保釋申請。若四人申請上訴,要向高等法院申請上訴許可及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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