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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評論指佔中案裁決為政治報復 特首反駁為無理批評
發佈日期: 2019-04-10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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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反駁有本港及外國人士評論佔中案時,形容政府以司法手段作政治報復,是無理批評。 佔中案九名被告全被裁定罪成,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不點名提到,有本港及外國的政治人物和傳媒,對案件的評論屬於「謬論」,她必須回應。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認為今次的裁決以司法手段,來作政治武器或作政治報復。香港特別行政區按《基本法》,無論在刑事檢控的工作和在司法裁決方面,也是完全獨立進行,不受干預。這些得來不易的國際聲譽,不可以受到個別人士無理攻擊及批評而受到影響。」 歷時79日的「佔領行動」,示威者堵塞金鐘、銅鑼灣及旺角多區的主要道路。當時有小巴業界曾向法庭申請臨時禁制令,他們認為「佔領行動」損害公眾利益,法庭今次裁決正確。 公共小巴總商會主席凌志強說:「他們導致我們陸路運輸業損失每日以過千萬元計,我們運輸業也認為是罪有應得。若每人也胡亂『佔中』,搞亂法治,對我們廣大市民很不公道。」 這間位於太子的茶餐廳,當時每日向金鐘及旺角的佔領人士免費派飯盒,花了數十萬元,但負責人指沒有後悔。 茶餐廳負責人曹女士稱:「我覺得我做得少,他們(被定罪的人)付出大過我。被判決或監禁的人,他們未來前途很受影響,未來人生道路也很難行。」 她認為,政府在事件中亦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