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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中案押後至本月24日判刑 九名被告獲准保釋

發佈日期: 2019-04-10 04:00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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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中」案,包括三個發起人的九名被告,被裁定部分或全部控罪罪名成立。法官完成聽取所有被告求情。法官押後至本月24日判刑,九人全部獲准保釋。 

九名被告早上八時許在親友陪同下,陸續到西九龍裁判法院,三名「佔中」發起人,戴耀廷、陳健民和朱耀明,以及邵家臻昨日已作出求情。

法官早上用了大約一小時,聽取陳淑莊、張秀賢、鍾耀華、黃浩銘和李永達五人的求情。

其中立法會議員陳淑莊兩項罪成,包括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資深大律師王正宇,在求情時指希望法庭考慮輕判,如社會服務令。

辯方求情時形容爭取普選和民主,屬崇高理念,認為79日的佔領,未能確定是全由被告煽惑引起。不能夠排除參與者,因媒體廣泛報道知道事件,為爭取普選而佔領,不能夠完全歸咎被告。就算法庭決定判陳淑莊入獄,她被定罪的行為在兩日之間發生,認為應該以造成阻礙的時間長度,考慮刑期,而非以整個佔領兩個多月來計算。

法律代表又讀出陳淑莊親筆求情信,指在香港出生、成長,在崗位為香港努力感到榮幸,付出微不足道,亦無怨無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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