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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項煽惑罪成的學聯前常委張秀賢,代表他的資深大律師潘熙求情時指,被告案發時是中大學生會會長,佔領行動定性為和平集會。而張秀賢沒使用暴力,亦沒煽惑其他人使用暴力。 又說他參與集會,是基於真誠信念,非為個人利益,加上張秀賢案發時未滿21歲,希望法庭將判監視為最後手段,如不考慮判社會服務令,也請法庭考慮非即時監禁。 張秀賢親自求情時就指,在這時代若學生變得世故,誰還會為社會帶來改變,指真普選、公平政制,是時代給他們的責任,避無可避。